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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加州人工智能透明度法案》(SB 942)

2026-04-21 来源:网络转载 浏览:1

  《加州人工智能透明度法案》(SB 942)是美国首部专门针对生成式AI内容进行透明度监管的法律。它已于2024年9月19日由州长签署生效,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

  这项法案的核心,是为日益泛滥的AI生成内容(尤其是深度伪造的图片、音视频)建立一个"可追溯"的生态系统,让公众能够清晰识别内容的AI来源。

  一、核心内容:双重披露与可检测性

  SB 942的核心义务可以概括为"两把锁"+"一把钥匙",要求特定的AI服务提供商在其生成的内容中留下印记,并提供验证工具。

  (一)适用对象(谁是"被覆盖的提供商"?):法案适用于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实体:

  1、行为:创建、编码或以其他方式开发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。

  2、规模:该系统在加州境内的月均访问量或用户数超过100万。

  3、可访问性:该系统向加州公众开放。

  4、适用内容:法案仅适用于由被覆盖的提供商系统生成的图像、视频或音频内容(包括组合形式)。纯文本内容(如聊天机器人生成的文章)被排除在外。

  (二)法案为被覆盖的提供商设定了三大核心义务,具体如下:

  1、提供AI检测工具。

  免费向公众提供AI检测工具,且工具须满足以下条件:这把"钥匙"必须免费、公开,并且能保护用户隐私(不输出个人信息)。即允许用户上传内容或提供URL,检测其是否由该提供商的系统生成/修改;输出检测到的系统来源数据(如生成设备类型、内容真实性信息);不得输出任何个人来源数据;通过应用程序接口(API)提供功能,方便用户在不访问官网的情况下使用。

  提供"显性披露"选项。

  向用户提供选项,在生成的内容中加入肉眼可见的"显性披露"信息。 这是可选的"用户水印",但一旦用户选择添加,就必须清晰、醒目且难以移除;必须清晰、醒目地标识内容为AI生成;在技术可行范围内,披露必须是永久性或极难移除的。

  强制嵌入"隐性披露"。

  必须在生成的图像、视频或音频内容中,加入人类不可见的"隐性披露"信息,这是强制性的"数字指纹",是法律的核心要求。在技术可行且合理的范围内,通过直接嵌入或链接的方式,包含以下信息:提供商名称;所用生成式AI系统的名称和版本号;内容生成或修改的时间和日期;一个唯一标识符,该披露能被提供商自己的AI检测工具检测到;符合广泛接受的行业标准。

  授权许可管理。

  如果提供商将系统许可给第三方,必须通过合同要求被许可方保留嵌入"隐性披露"的能力。确保整个供应链上的内容都可追溯。若发现被许可方修改系统导致无法嵌入披露,提供商必须在96小时内吊销其许可。

  二、重点关注:法律的边界与潜在影响

  (一)明确的适用范围(高门槛):SB 942并非普适性法律,其"月活超百万"的门槛将监管火力精准地集中在头部AI企业(如OpenAI、Midjourney、ElevenLabs等),大量中小企业和初创公司被豁免。

  (二)聚焦"多媒体"而非"文本":法案明确排除了纯文本内容,这反映了立法者对"深度伪造"(deepfakes)带来的欺诈、虚假信息、选举干扰等风险的高度警惕。图片、音视频的逼真度远比文本更具欺骗性。

  (三)公私协同的监管模式:法案通过"强制性的隐性披露"(机器可读)+ "可选的显性披露"(人类可读)+ "免费的检测工具"(公众可查),构建了一个由企业主导、公众参与、政府监督(Attorney General执法)的协同治理体系。

  (四)严厉的处罚与执行力:违反该法案的提供商,每天可能面临5000美元的民事罚款,并由加州总检察长、市检察官或县法律顾问提起诉讼。虽然未赋予个人诉权,但高额的日罚款对大型企业构成了实质性威慑。

   三、立法背后:重点保护的三大价值

  (一)公众知情权与抵御虚假信息。

  这是法案最直接的目的。通过强制"AI水印"和免费检测工具,赋予公众辨别真伪的能力,从根本上遏制深度伪造内容在政治、商业和社会领域造成的误导和欺诈,保护选举诚信、公共卫生信息等公共利益。

  (二)个人隐私保护。

  法案在要求透明的同时,严格划定了隐私边界。AI检测工具不得输出任何包含个人信息或可关联到特定用户的"个人来源数据",确保在识别AI内容的同时,不泄露创作者或检测者的隐私。

  (三)建立信任与促进创新:与科罗拉多州法案聚焦于"结果公平"(反算法歧视)、AB 2013聚焦于"成分透明"(训练数据)不同,SB 942聚焦于"来源可信"。其根本价值在于,通过为AI内容建立可信的"来源证明"机制,防止技术滥用侵蚀社会信任,从而为生成式AI的健康发展奠定公众信任基础。

  四、法案原文获取

  官方原始法案:访问加州立法信息官方网站,可查阅SB 942的最终章节版(Chaptered Version)全文。

  https://leginfo.legislature.ca.gov/faces/billTextClient.xhtml?bill_id=202320240SB942 -1

  现行法典文本:法案内容已编纂至《商业与职业法典》第8编第25章(Section 22757 et seq.),可在此查阅最新版本,包括后续修正案(如AB 853)的整合内容。

  https://leginfo.legislature.ca.gov/faces/codes_displayText.xhtml?lawCode=BPC&division=8.&chapter=25. -4

  五、重要更新提醒:立法动态(2025-2026年)

  请注意,SB 942并非一成不变。根据2026年2月的立法文件,一项新的修正案草案(SB 1000)已提出,拟对SB 942进行重大修改,包括:

  删除"月活超百万"的适用门槛,扩大监管范围。

  将"AI检测工具"更名为"披露验证工具"。

  取消"提供显性披露选项"的义务。

  明确要求隐性披露需包含"内容是由AI生成还是修改"的信息。

  新增对"大型在线平台"(如社交媒体)的披露义务,要求其在2027年1月1日前能够检测并展示内容中的来源数据。

  这意味着,到2026年法案正式施行时,其具体要求可能已发生显著变化。 企业需密切关注后续立法进展,以最终生效的文本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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