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澜之家诉“宝妈的衣柜”商标无效成功
“海澜之家,男人的衣柜”,这句曾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告词,让这个江苏品牌走出江苏,活跃在了大众的眼前。然而大火之后,一些碰瓷也接踵而至。近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份行政判决书,“宝妈的衣柜”商标与 “男人的衣柜”构成近似商标,应予纠正。
据中国商标网,截至 2022 年 3 月 12 日,海澜之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海澜之家)共申请注册了 5103 件商标,涵盖“海澜之家”“男人的衣柜 MENSWARDROBE”“海澜优选”等多个品牌商标,目前绝大多数商标已成功注册。
2017 年 8 月 1 日,蔡某某申请注册了“宝妈的衣柜”商标,也是这起案件的诉争商标,指定使用在“针织服装;鞋;袜;游泳衣等”第 25 类商品上。2019 年 12 月 25 日,海澜之家对“宝妈的衣柜”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,主张诉争商标与其持有的“男人的衣柜”等3件商标构成近似商标,请求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。
之后,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,诉争商标“宝妈的衣柜”与 3 件引证商标 “男人的衣柜”主要认读部分在文字构成、含义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,未构成近似商标,不易致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。所以,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海澜之家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,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。
海澜之家对此裁定表示不服,在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,但一审判决结果仍不能使海澜之家满意,其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,“宝妈的衣柜”与三件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、含义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,未构成近似商标。
一审后,海澜之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这一次,海澜之家成功无效“宝妈的衣柜”商标。(来源:现代快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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